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09:59: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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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材料

报送要求

1、推荐登记表原件2份(请粘贴好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表中的类别由推报单位选择填写:科学技术界,教育界,农业界,经济管理界,商贸服务界,政法军警界,文化艺术和体育界,新闻媒体界,医药卫生界,公共管理界,社会团体界,民族宗教界,其他。

2、数码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背面写好姓名),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二张(粘贴登记表),五寸工作或生活照3张(一式一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主要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各项材料

(1)事迹详细材料:2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2)事迹简介:2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绩,内容真实,文字简练。

(3)事迹新闻稿:2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4)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三号字体、25磅固定行间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推荐材料字样。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5、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请将推荐登记表、文字材料(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事迹新闻稿)、个人照片(免冠照片和工作或生活照片)和事迹VCR的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wtwxcb@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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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孙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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