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报名细则

2016年05月20日 11:33:00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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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报送的照片光盘要相应地注明作品名称、人物姓名、制作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中必须标明参选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单位全称、主创人员名单及版权所有者单位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

     1.《参评作品登记表》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申报单位或个人可按原样翻印复制。

     2.《参评作品登记表》需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个人申报作品需由版权所有者签署意见。

     3.申报参评各类评选,应按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微电影作品: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参评作品登记表》(含导演阐述、内容简介、故事梗概)20份(可复印);附DVD光盘5套,上述参评节目如无DVD光盘,可提供数据盘和U盘。需提供剧照、演员生活照以及含报名材料的光盘1张。

    (2)单项优秀作品:申报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参评作品登记表》(含单项优秀作品简介,可复印)20份,附作品目录1份。所有单项优秀作品参评需准备DVD光盘5套,剧照及含报名材料的光盘1张。

    (3)共设置最佳影片、最佳组织奖等奖项。

     4.报送作品的DVD光盘请预先检查好,要求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外盒上请用不干胶分别标明片名和单位。

     5.报送的照片光盘要相应地注明作品名称、人物姓名、制作单位。所有申报材料中必须标明参选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的单位全称、主创人员名单及版权所有者单位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

    6.报送参评的DVD光盘、剧照光盘以及相关文字材料不再退还。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向每位评委提供如下文字材料:关于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的说明,参评作品总目录或参评人员名单,参评作品或参评人员评审表,参评单位报送的参评登记表及各种相关文字材料等。

    附:

    1.参评作品登记表(作品类)

    2.参评作品登记表(单项类)

    3.授权书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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