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践行“绿色司法”?全市11个基层检察长这么说

2016年08月26日 15:48:00来源:温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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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全市检察长会议在温州市检察院召开,来自温州市11个县(市、区)的检察长对照绿色司法的要求,查找短板,提出补齐短板、践行绿色司法的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1、鹿城区检察院

(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景龙)

    鹿城区检察院将在补齐短板、推进绿色司法中,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党委政府认同感、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标准,带头和指导、引领检察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要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防、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五大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挖掘工作亮点特色,大力打造工作品牌项目,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以专业化规范化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绿色司法方式。积极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超负荷工作状态、非精细化规范化办案等难题。

    四、以提供有效支撑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绿色司法保障。

    2、龙湾区检察院

(龙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梅山群)

    龙湾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并践行“绿色司法”:

    一、坚持理念引领,把践行“绿色司法”理念融入到服务非公经济以及保障浙南科技城建设中,融入到保障民生的职能履行中,融入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融入到降低捕后轻缓刑率和捕后撤案率的工作中。

    二、强化责任机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并将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工作情况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

    三、狠抓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才培养规划,优化人员配置组合,深入推进岗位素能训练。

    3、瓯海区检察院

(瓯海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贤木)

    目前,瓯海已通过品牌创建,落实绿色司法理念;通过规范化建设,推进绿色司法实践;通过案件评查,巩固绿色司法成效。

    下步,一是开展绿色司法大讨论活动,切实转变理念。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举行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方式开展大讨论活动,使干警准确理解绿色司法并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

    二是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既要加强内部监督,多渠道、多方位虚心接受外部监督,也要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三是进行规章制度大梳理,为绿色司法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废、改、立”,努力从制度上寻找破解难题的途径。

    四是通过加强指导侦查,在执法办案中践行绿色司法。

    4、洞头区检察院

(洞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刚)

    绿色司法不是一句口号。洞头县检察院在践行绿色司法工作中,将绿色司法付诸实践:

    一、结合洞头实际,构建海岛检察特色,因地制宜践行绿色司法。除了为海洋渔业执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还要打造旅游软环境,融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二、践行绿色司法需要以人为本。要加强人才培育,提升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注重用事业、情感留人。

    三、践行绿色司法需要借助阳光检察。既要讲好检察故事,也要加强与群众的互动。

    5、乐清市检察院

(乐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海霞)

    案多人少矛盾,不仅影响案件质量,也影响干警的身心健康。在立体、多维的案件评价体系下,出现了案件办理不够精细化,法律文书粗糙、缺乏说理性等问题。

    多年来,乐清市检察院一直在进行有益的探索:针对简易式程序案件,进行要素化审查,今年出台了表格式审查报告;适当放宽相对不诉案件裁量权,简化案件办理程序。此外,检委会还尝试出台了类案标准。

    针对业务线上领军人物缺乏、人才培养不可持续性等问题,探索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思考“传帮带”不打折扣的举措,开展上下级互挂学习、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

    6、瑞安市检察院

(瑞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小明)

    “绿色司法”是一个全新的检察工作理念,既符合司法规律,又有时代特征,是一种高层次的和谐司法。

    在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道路上,瑞安市检察院将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让党委政府有认同感;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满意感;坚持规范文明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和形象;坚持集约高效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同时,瑞安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克难攻坚、全力以赴,大力推进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狠抓整改,严格司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感;深化改革,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7、永嘉县检察院

(永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通荣)

    就永嘉县检察院而言,必须在“人、手段、效果”三个层面上精准发力。其中,“人”作为司法主体,是绿色司法的保障。“手段”即“规范、理性、文明”的司法方式,是绿色司法的核心。“效果”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个效果的统一,是绿色司法的本质要求和目标。

    只有通过高素质的检察人,以规范、理性、文明的司法方式,才能打造良好的法治生态。

    因此,永嘉县检察院通过突出人才培养、重视人文关怀来更加关注司法主体;通过狠抓司法规范、大力倡导司法温度来转变司法方式;此外,通过阳光检察、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来讲求司法效果。

    8、文成县检察院

(文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卢小明)

    文成县检察院通过三方面补齐短板,践行绿色司法:

    一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推进文成检察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获得感与党委的认同感。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绿色司法理念,助推文成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县。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在保护“绿水青山”,打造“生态文成”上寻找结合点;正确行使检察权,督促公职人员依法积极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等理性司法手段,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三要努力提升干警素质能力。既要强化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的司法理念,也要多方式多方位开展干警业务轮训。

    9、平阳县检察院

(平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锡铭)

    平阳县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重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转变和突破,践行绿色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是在工作定位上,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和自身改革发展同步进行,找准切入点,寻求发力点,研究细化各项措施。

    二是在工作模式上,转变原有单向、滞后的司法办案效果评估方式,动态关注司法需求,适时调整工作方法,综合评估司法成效,推进检察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在工作重点上,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提上重要日程,畅通信息交流和反馈渠道,注重双向互动沟通,建立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

    10、泰顺县检察院

(泰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学志)

    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人才队伍建设是基础。泰顺县检察院必须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在留才、育才、用才等方面持续发力,为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提供保障。

    同时,务必紧崩“规范司法行为”这跟弦,继续发力,久久为功:一要规范听取律师意见。二要规范来访群众的接待。三要充分发挥案管办的作用。

    此外,还要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强化责任担当,围绕服务大局,努力形成有特色的山区小院。最近,我们调研制订、认真组织实施服务和保障“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意见,也正是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11、苍南县检察院

(苍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勇)

    苍南县检察院重点从三方面推进绿色司法深入实践:

    (一)以理性来保障绿色司法实践,在制度完善性、执行刚性等方面都要体现理性。

    (二)以创新的动力改变粗放式司法:一是以信息为支撑,推进侦查方式转型升级。二是借力社会公益组织,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创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模式。三是以案件文书光盘化的形式,提升司法效率。四是构建纪法衔接机制,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建设。

    (三)以优秀的团队保障绿色司法实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忠诚的政治品格。二是强化专业素能建设,铸就坚毅的法治精神。三是加强人文文化建设,培养博大的人文情怀。四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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