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开泰饭店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019年10月05日 12:15:00 来源:温州新闻网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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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华鸿中央广场14幢2层204、205、206、209、210、211、212、213、214号的由陶能强负责投资经营的泰顺县开泰饭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