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温消火复字[2020]第0004号)公告送达

2020年03月27日 10:24:00 来源:温州消防 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周小宝于2020年1月21日提出的墨池坊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已予以受理,并于3月18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维持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火灾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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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庆,周震:

  周小宝于2020年1月21日提出的墨池坊火灾事故认定(认定书文号:鹿消火认字[2020]第0001号)复核申请,我支队于2020年1月22日予以受理,并于2020年3月18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认定书文号:温消火复字[2020]第0004号),维持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火灾事故认定。现依法向你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温消火复字[2020]第000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20日即视为送达。本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3月27日

温消火复字〔2020〕第0004号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