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介绍

为加快推进洞头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提升洞头城市形象,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联合中国艺术家协会、中国微电影产业联盟于2015年10月至12月举行“遇见洞头”——中国(洞头)新媒体短片大赛。
       大赛旨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大力弘扬海霞精神和五岛连桥精神,以时下流行的新媒体短片方式,从不同角度展示宣传洞头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生变化、社会发展等。同时,通过大赛发现和激励有理想、有激情、有创造力的影视人才,培育和孵化优质新媒体影视创意项目。

[比赛内容]

大赛共由“遇见洞头”——优秀新媒体短片征集与评选、“爱在洞头”——爱情短片创作大赛和“美在洞头”——手机拍客大赛三部分内容组成。

遇见洞头——优秀新媒体短片征集与评选:
视频作品题材不限,形式不限,时长2—30分钟,含洞头元素,内容积极向上。
爱在洞头——爱情短片创作大赛:
征集在洞头拍摄的爱情短片(含VCR片段),形式不限,时长2—6分钟。
美在洞头——手机拍客大赛
征集展示洞头自然之美,人文之美的手机视频短片,短片时长30—120秒。

[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
热爱DV影像,热衷新媒体短片的爱好者,网络视频爱好者。个人、团体、部门均可参赛,地区不限。
作品要求
内容和形式:作品内容和形式不拘一格,内容必须包含洞头元素。作品能够在互联网、手持终端、移动电视,电视频道或者电影院线以及其他新兴媒体中播出或放映。作品题材不限,其中纪实短片需说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参赛中文短片对白、旁白、解说须配有中文字幕,非中文短片须配有英文字幕;
立意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形式新颖,结构清晰,内容完整,创意独特,面貌积极向上。大赛鼓励反映洞头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就的作品内容。
版权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不得抄袭。作品不得包括任何不良信息,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长度与格式:大赛三个板块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遇见洞头”——优秀新媒体短片

时长:2—30分钟;

作品格式:MPEG-2。申报作品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1280*720以上)的视频文件;

“爱在洞头”——爱情短片

时长:2—6分钟;

作品格式:MPEG-2。申报作品请提供网络版(分辨率1280*720以上)及影院版(分辨率2048*1080以上)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

“美在洞头”——手机视频短片

时长:30—120秒;

视频要求: 视频格式:mpeg-4;数据输出质量:与原文件一致;分辨率:720P或更高,既(含1280 X 720以上);拍摄必须为横向,即16:9。

音频要求: 音频格式:mpeg-4 AAC;声道:立体声;数据输出:64kbps;输出取样率:16,000khz 。

投稿方式
1. 投稿须写明投稿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2. 登陆温州网大赛专题网页,投入指定邮箱,或直接发送电子邮箱:wzwlds@qq.com。

*作品一律通过网络报送。若视频太大可提供网络云盘下载链接。

[大赛进程]

作品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10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

专家评选时间:2015年12月

颁奖典礼时间:2015年12月

[奖项设置]

“遇见洞头”——优秀新媒体短片
最佳短片奖1.5万元。
最佳短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导演奖、最受欢迎影片、最受欢迎男演员奖、最受欢迎女演员奖,奖金若干元。
“爱在洞头”——爱情短片
最受欢迎爱情短片奖若干名,奖金各2000元。
“美在洞头”——手机视频短片
最受欢迎手机短片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微电影产业联盟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温州网
温州市微电影协会
支持单位
中国影视文化产业协会
中国微电影明星大典组织委员会
温州晚报

咨询电话:0577-56686548 官方邮箱:wzwld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