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文旅资源富集,是一座值得奔赴的海岛。洞头区文旅体局即日起举办“说走就走,就到洞头”温州洞头首届“文旅推荐官”短视频大赛,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平台,面向全网公开征集洞头元素优秀文旅短视频作品,邀请您一起书写“海上花园”的文旅故事。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以含洞头元素的文旅故事为主题,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记录温州洞头文旅景象、文旅故事与文旅体验,展现“海上花园”历史文化、旅游景区,文旅产业,文旅新业态、特色美食等。作品需具有以下特点:
1.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作品需要含洞头“吃、住、行、游、购、娱”相关要素(其一及以上即可)。
2.创意新颖,情感真挚,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创新性,能够以别样视角、新奇形式吸引受众,能以故事、台词、拍摄手法打动受众。
3.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参赛者需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800元(以上奖金标准均为税前)。
三等奖及以上获奖作品代表将被授予“洞头文旅推荐官”称号。

1.作品格式可采用MP4、FLV、MOV等视频标准格式;分辨率达到1920*1080;视频时长在5分钟以内;在洞头区2023年其他短视频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重复投稿获奖。
2.参赛条件:本次大赛面向全网征集,不限地域,以个人、团队名义参赛均可。参赛者需自主注册抖音、微信视频号传播平台账号。
3.投稿方式:即日起,参赛者可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任一平台发布短视频,须在文字描述中关联“#就到洞头#”话题,并必须同步向指定邮箱(158378496@qq.com)投稿,留下联系方式。作品投稿多个平台的,评奖时不可重复获奖。

展示推广与作品征集同步开展。由温州新闻网搭建大赛官网,进行统一征集和展示。同时,大赛启动后,根据传播情况,对优秀作品进行多平台展播和对外推送宣传。

1.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大赛组委会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视频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2.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参赛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城市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展播等。
3.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咨询电话:0577-88800763

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洞头区文广旅体局主办
温州新闻网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