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执法:嫌疑人过生日 检察院送蛋糕
来源:2014-12-09 16:33:32
核心提示:检察院办理案件时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用灯光照?针对坊间老百姓流传甚广的“猜想”,王美鹏在访谈时做了一次“平反”。
12月9日下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做客温州网对话网友。检察院办理案件时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用灯光照?针对坊间老百姓流传甚广的“猜想”,王美鹏在访谈时做了一次“平反”。
“外界不了解我们办理自侦案件的方式方法,有说不让坐、不让睡,甚至还有说用灯光照等等。其实,办案中,我们一直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念。”王美鹏说,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起直至移送审查起诉,每一次的讯问,检察院都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坚持讯问人员和录制人员相分离原则。另外,审讯24小时内会有不少于6个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和正常的饮食。
另外,王美鹏还介绍了两个特别的例子。他说,瑞安市检察院最近在办理的温州某集团原董事长绍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时,在刑拘后的第10天,工作人员发现是他的生日,就为他买了生日蛋糕。同样,也是在今年,瑞安检察院立案查办瑞安市园林局环卫处原副主任张某某时,发现三天后是其女儿的婚礼,在查清基本犯罪事实、综合评估办案风险后,立即给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如期参加了女儿婚礼。待婚礼结束后,才予以收押。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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