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对话网友 回应纠防错案等热点话题

来源:温州网2015年03月26日 14: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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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海霞做客温州网,以“规范司法行为纠防冤假错案”为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直播访谈中,赵海霞长引经据典,引用多个中外具体案例与网友交流了检察官如何纠防冤假错案,什么叫非法证据排除,检察官与律师的关系等多个热点、焦点问题。

  Q1.网友问:前段时间,轰动全国的一批冤假错案让我们大家都很震惊,不知道乐清检察院有没有纠正过一些冤案错案?“去年办了一个强奸案,到我们公诉部门以后,被告人在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公诉部门随即调取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和入所体检表,询问同监室人员和侦查人员,并到实地查看了讯问场所,发现录像显示在第一次讯问时,侦查人员两次将被告人带离审讯室,不能排除被告人遭受非法取证。被告人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掉了。如果不能提供更有利的证据认定他有罪,就不能向法院提起公诉。”赵海霞说,类似的案子,如果起诉了可能就是错案,出现冤假错案,很多是非法证据没有得到排除导致的。Q2.网友问:乐清检察院在纠防冤假错案方面有哪些做法?据了解,2013年1月-2014年12月,乐清市检察院审查逮捕环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案件28件,审查起诉环节启动该程序的有49件。因排除非法证据后致定罪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2件,存疑不起诉14件,通过证据补强或补正后,依法予以批准逮捕6件,提起公诉7件,还有28件尚在进一步审查当中。赵海霞表示,乐清检察院在纠防冤假错案上主要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司法理念的转变。这几年乐清不断请专家讲课,不断组织干警学习提升理念转变,更加注重程序的保障。二是机制性的建设。在乐清检察机关,近几年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性工作,通过更多的途径去发现这个案件有没有可能存在非法取证。“比如,在批准逮捕环节,我们就要求提审每一个在押嫌疑人。早几年我们不要求提审,现在每个案件都要提审,提审就是搭建平台,我来会见你(嫌疑人),你(嫌疑人)跟公安不敢说的就向检察机关提出来。律师以前更多是在法庭上参与,现在批捕环节欢迎律师介入,这对于防止冤假错案有很大帮助。”赵海霞说。Q.3有网友提到,现实中会不会有人滥用这个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权,企图逃避罪责的?“我们的法律规定理论上是不出现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规定提出非法证据提出申请权有前提条件,有举证责任。你主张这个权力,要承担举证义务。说白了,你要提供可供我们去调查的线索,你不能说一句话,我就是被打了,我不是自愿的、这不是真的,你不能这么无赖式的说。”赵海霞说。这两年,乐清检察院的53件非法证据排除案件中,经过核实有24件就是嫌疑人企图逃避刑事追究。“这给我们增加了很多诉讼成本。在这里我也呼吁公民也要有守法的意识,不能钻法律的空子。 ”Q4.网友问:现在村官贪污、受贿犯罪好象越来越多,对于如何预防和惩治农村干部犯罪的问题,乐清检察院有没有什么举措? “乡镇的农村党员干部、农村党组织就是跟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干部队伍,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很重要。”赵海霞说。据介绍,乐清信访举报工作量非常大,70%-80%是对村干部的举报。从2012年-2014年,乐清检察院审查起诉涉嫌村干部的就有86人,其中审查起诉的村官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就达到64人,占了嫌疑犯罪人数的76%。根据乐清的实际情况,乐清检察院在柳市检察室建设了全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包括村干部的普通犯罪也要进行预防和宣传,提升基层干部的法律理念和水平;并开展“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一共开展宣讲37场,覆盖了乐清所有的乡镇和街道。

N编辑: 许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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