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政协常委会议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09月14日 11:32:37来源:鹿城人民检察院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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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5日下午,区政协召开八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讨论我院工作情况,我院检察长张纯亮代表我院通报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和2015年推进法治鹿城建设思路,并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会前,政协常委会议还组织参会人员莅临我院视察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

  听取我院通报后,与会的政协委员在发言中纷纷表示,我院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卓有成效,亮点突出,成效斐然,多项成绩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鹿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推进鹿城平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委员们也对我院在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法院立案、执行和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加大青年干警培训力度,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效用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区政协主席郑锦春提出,我院过去一年服务大局得力给力,惩治犯罪动真较真,队伍建设真管严管,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让人感动,令人钦佩,并对检察工作提出五点建议和要求:一是突出用好打击刑事犯罪等职能,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找准新常态下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打击犯罪者的发展环境。二是突出用足查办职务犯罪等职能,着力构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力营造“用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政务环境。三是突出用全民事行政监督等职能,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证司法机关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四是突出用活举报控告申诉等职能,着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控告申诉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着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是切实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层次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做到不办逼供案、人情案、金钱案,只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公平正义案。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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