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执法点亮生活希望

来源:2015年10月13日 10:42:00
核心提示:

  2014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洞头县院检察官郑佩娜正在办公室仔细翻看案卷。

  只听“咚、咚、咚”一阵敲门声,进来一位女士,手里揣着一面锦旗。

  刚落座不久,“咚、咚、咚……”又是一阵敲门声,又进来一位女士,手里也拿着一面锦旗。

  两人一打照面,不仅认识,而且还分别是郑佩娜经办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母亲。

  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一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不约而同地给我们的检察官送锦旗呢。

  故事要从2014年的7月说起。

  郑佩娜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案情很简单,两个小姑娘争吵,引来朋友助威,结果造成被害一方轻伤。被害人一方迟迟不同意和解。

  嫌疑人一方是三人,其中两人是未成年人,另一人叫小西(化名),刚满18周岁。为了更好地了解小西的生长环境,郑佩娜联系了的母亲,得知小西的父母早年离异,她跟着妈妈,靠着妈妈在酒店当清洁工的微薄薪水生活。原本在案发前小西已被保送至某个高校,可现在她很有可能将面临起诉,案件的发生让这个单薄的家庭蒙上了厚重的阴影。

  讯问时,小西一直沮丧地低着头,她说“我妈妈省吃俭用供我读书,她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可是我让她失望了。”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她忽然抬起头,眼里带着一丝期盼地望着郑佩娜,“我还能上学吗?”一直以来郑佩娜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都特别慎重,因为她知道这些孩子本质并不坏,有时候只是因为成长环境的恶劣,因为父母无暇照顾而误入歧途,检察官除了依法办案,更有责任引导他们步入人生的正轨。为了化解矛盾,郑佩娜通过“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无数次恳切的交谈和劝导,终于让被害人一方满心的怨恨慢慢消融,与嫌疑人一方达成13万元的和解金额。

  但是嫌疑人一方能拿出只有10.5万元。万般无奈下,小西母亲找到郑佩娜说,“孩子学先不上了,用她的学费凑钱吧。”听了这话,郑佩娜立刻否定说“学不能不上!”,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后,郑佩娜就在科长的带领下,走访教育局,多次沟通,说明情况,为小西争取到1.5万元的补助金。

  之后,郑佩娜又向政法委申请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但是申请被驳回了,被害人一方知道后,打电话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但郑佩娜却并不气馁,又重新组织了第二次申请,并奇迹般地获得了通过。

  9月,洞头县院对小西等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母亲都为检察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所做的不懈努力而感动,于是就有了故事开头双面锦旗的那一幕。小西的妈妈动情地说,“一想到孩子要被判刑,我几乎失去活着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候,是你们检察院给了我孩子机会,给了我活下去的信心,我一辈子都感激你们。”

  人们常说,法律人的心就是钢铁铸造的,眼不容沙、法不容情。但是我要说,我们检察人还有一颗执法为民的温暖之心。正是这颗心,让我们为这些孩子撑起了一片蔚蓝的天空,让他们在人生的转折点上,获得了重新起航的机会。

  是的,我们不是冰冷的法律机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闪现着我们人性执法的光辉,点亮着这法治人间不灭的希望。(作者:汪伦)

N编辑: 林晨颖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