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公平正义的蓝天

来源:2015年10月27日 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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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驱走贫弱者心头的阴霾,为他们撑起一片晴空,走进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墙上挂满了一枚枚锦旗。锦旗上句句炙热的话语,都凝聚着区法律援助中心团队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缩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0年,主要职责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无偿的法律服务,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无数的弱势群体撑起了“保护伞”。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0余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和现场咨询万余人次。近年来,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团队坚持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全力打造法律援助质量工程,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提升法律援助优质品牌,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卢意如,女,2001年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敬业奉献,十五年如一日;心系群众,播撒法律的阳光。凭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无比热爱,以实际行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用法律援助困难群众,为弱者撑起一片蓝天。

  敬业奉献做弱势群体的守护者

  2001年,卢意如进入区司法局工作,很快就被分配到刚成立不久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面对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卢意如觉得要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人,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多年来,她甘心当一名“清水”律师,尽心尽职在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履行一名法律工作者对社会的一份责任。执业以来,卢意如个人共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33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900万元,切切实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6月的一天,一位操着外地口音、普通话也不大会讲的农村妇女找到卢意如,经过深入了解,该妇女姓夏,从外地嫁到梧田街道南堡村,丈夫已故,生活拮据,属低保对象。夏某反映同村村民谷某和陈某为扩建房子非法侵占她的口粮田达十年之久,她多次向村委和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夏某无法证明其承包地被非法侵占的事实存在以及被非法侵占的具体土地面积,致使夏某长期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该案件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第一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存在侵权时间长、事实认定难等复杂性,但从事法律援助事业几载,卢意如常说:“每办理一起援助案件,就会给无助的群众带来一线新的希望。”

  卢意如先后多次走访该村村委、村民,试图客观了解此事的真相,却都被各种理由敷衍打发。但是,该案除了证人证言外已经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有利证据,因此,卢意如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走访劝说,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年参加夏某家造地的村民潘某以及夏某隔壁一位老人王某,答应出具书面证人证言。卢意如又取得土地仲裁委的支持,为夏某的口粮田进行现场勘查。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而且几乎都是证人证言,如果进行仲裁的话,夏某的利益可能难以维护。卢意如想到了调解,她在与土地仲裁委、对方当事人以及夏某各方多次沟通协调后,最终通过调解,为夏某争回了她被侵占十多年的土地。该案被温州市司法局评为“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例”。

  除了法律援助,自2001年9月工作至今,卢意如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咨询,其间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0604人次。在接待咨询时一杯热茶、一声问候,态度热情、亲切,解答详尽细致,宣传法律、解惑释疑,让来访的群众感受到一份柔情和温暖。

  作为年轻的女子,长期从事法律援助,过多的接触到社会负面事件,卢意如说,有时心情也会跌落谷底,但每次为求助者成功维权,总是能带给她很多“正能量”。

  心系群众完善法律援助体系

  卢意如主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以来,一直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尤其是在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了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卢意如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四处奔走开展调研,落实基层站点。在14个镇街、8个职能部门、17个调解室、学校、部队、企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由37个发展到48个,工作站建设增长率为30%;在251个村、75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完善法律援助审批制度,对中心下设48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受理和初审权,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降低受援人经济、时间和精力等维权成本,实现对援助对象的“零距离”服务。近五年来,该中心受理刑事、民事各类援助案件共计114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打造“三大网络平台”,是卢意如想到的又一便民措施,即开通“法律援助QQ群”平台、对接组织部门远程教育视频系统(ECP)平台、开通瓯海法治网“12348”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为部分困难但具备上网技能的人群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年所有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及时准确录入系统,实行网上审批,实行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提高法律援助办事效率。

  面对人手少、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卢意如没有退缩、没有懈怠,迎难而上,团结带领援助中心工作团队开拓奋进,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卢意如在法律援助这条道路上努力践行了十五个年头,每当解决一起维护弱势群体维权案件时,都是她一直前行的强大动力。卢意如表示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做一个播撒法律阳光的使者,让更多的人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法律阳光的照耀,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自己精彩的人生。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卢意如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标兵”、省法律援助工作优秀统计员、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中心被浙江省纪委、政府纠风办评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市司法系统唯一一个获得该荣誉的法律援助中心。

  章蓓蓓,女,倾情法律援助,2010年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凭着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执着追求,兢兢业业,无私奉献。6年来志愿为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100余次,提供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000余次,是当之无愧的“最美志愿者”。

  律援助伸援手,护法维权暖人心。

  2013年7月的一天,王某来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苦,他因工受伤达八级伤残程度,既没签劳动合同又无人证明,无法认定工伤。因案件材料欠缺,本来可以不予法律援助,但是章蓓蓓见其确实可怜,只能先行受理并亲自承办。案件受理后,她迅速开展调查取证,该案的关键是证明王某的伤势系工伤所致。但是经过她多番多地调查后,却依然一无所获,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她始终锲而不舍,寻觅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事情的转机出现了。王某回厂取行李时,被李某打伤。章蓓蓓获知后,要王某立马报警,并亲自赶到现场,以律师的敏感性要求公安部门一并询问工伤事故,对王某进行伤势鉴定。经鉴定,王某构成轻伤,李某将面临被刑事拘留。面对这种局面,李某家属主动要求刑事和解。考虑到王某的困境,章蓓蓓建议其可以接受和解,但前提是将工伤案件一并处理。最后,在她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下,为王某获得赔偿20万元,此案圆满解决。

  减少环节,对弱势群体“能援则援”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相应申请手续,这对于一些家住得较远、交通相对不便,特别是那些外省到温的务工人员来说,麻烦不少。加之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文化水平、理解能力都不强,有时多次往返,还没有达到相应的要求。章蓓蓓本着“减少环节、边办边补、保护弱势”的原则,在指导诉求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同时,直接给予援助。2012年10月,来访人陈某述说自己在工作时左脚不慎被砸伤,公司不予赔偿。章蓓蓓在接待时发现,陈某无法证明劳动事实,难以认定工伤,更难以主张赔偿。她先是通过绿色通道给陈某先行受理并亲自承办,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在查无证据之下,帮助其先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之后又为陈某代理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提起工伤赔偿仲裁,均大获成功。随后,用人单位不服提起诉讼,她再次给予陈某法律援助,经一审、二审、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帮助陈某获得赔偿款37102元。本案历时两年,穷尽一切法律途径,最终维护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聚集力量,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队

  从一年几十件案件到一年100多件案件,再到最近的一年800多件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不得不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境。章蓓蓓在积极作为的同时,主动引导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到法律援助中来,发挥他们在法律援助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方面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终于在2015年成功签约浙江浙合律师事务所,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相对稳定的援助律师队伍,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方面引导律师增强社会责任感,参与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接待中来,从全市十几个律师事务所招募42名律师,组建律师志愿者团队,轮流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减少来访人员等待时间。

  林小丹,女,“三进三出”,钟情法律援助。2010年刚毕业的她,是援助中心的一名实习生,2011年在律所磨练了一年后的她,是援助中心的一名合同聘用人员,2013年9月,考入鹿城区总工会的她,毅然重新考入区法律援助中心,成为一名真正的“援助律师”。

  做好内当家,胜任好参谋

  内勤在援助中心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起着“服务、协调、信息、传递、管理”的作用,是援助中心主任的参谋和事务所的管家。林小丹就是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内当家,每月统计并及时上报各类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出具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各类函件;抓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与听庭监督、质量检评、案件回访;编印法律援助须知、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宣传资料;参加妇女维权周、春苗行动、拥军维权月、夕阳红工程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撰写相关活动信息,草拟各类文书、文件;整理装订卷宗档案,建立健全相关台账。保障整个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进行。

  建立一整套便民惠民法律援助资料库

  林小丹为人谦虚谨慎,做事耐心细致,学习一丝不苟。遇到问题善于研究,善于记录,善于总结。通过多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实践,细心总结窗口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系统的整理出一整套常见法律纠纷便民材料。一是编印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九大类法律援助便民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分发给群众;二是编印了《法律援助业务指导手册》,收录了包括法律援助须知、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文书格式在内的20类法律常识,为中心新进同事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熟悉业务,解决相关法律纠纷提供便利;三是将“服务机构”、“热点解答”、“法律法规”等6大板块内容法律知识、维权途径等录入中心窗口触摸屏一体机,方便群众根据需要自由选择相关内容点读;四是收集整理温州市区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劳动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和公交路线,提供给不同需求的当事人。

  奉献法援,快乐自己

  外表看上去十分斯文清秀的林小丹,对内能当家,对外也善于解答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面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她总是热情接待,详细听取群众的来访问题后开始解答。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详细告知其解决途径和处理部门;对于群众的无理要求,耐心的讲法律、讲道理,进行劝解合理引导;对于一些情绪激动讲气话的,更是耐心疏导,告之其合法的途径及解决办法。而对于一些家庭纠纷、情感纠纷,在解答完相关法律问题后,本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因,会劝导其慎重处理,不要轻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庭纠纷、情感纠纷,能和就和,能调就调,能了就了。对于一些纠纷,当事人在进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后会有很长的等待期,她会建议他们先找工作,先就业,解决好目前的生活问题,不要一味的等待仲裁、诉讼结果。通过耐心、细致、热心的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将心比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的来访者,来时无不愁云而来,去时无不笑容而归。

N编辑: 许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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