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不能生病
核心提示:瓯海区检察院的陈多多同志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已是深夜,这已经是工作的常态了。
2014年4月9日,瓯海区检察院的陈多多同志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已是深夜,这已经是工作的常态了。下午的提审持续到晚上七点,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这让陈多多难以入眠。“是否构罪?属何种犯罪停止形态……”陈多多依旧试图理清整个案子的脉络,可锥心的疼痛使其整个人处于昏厥状态,幸亏室友发现送至医院。一系列检查后,医生下的结论是工作太累、压力太大。第二日中午,陈多多又赶至单位准备下午的一个普通庭,在去法院的路上,再次病发,无奈被送至医院治疗。因心系案件,在身体稍感舒适,她又赶至单位办理案件,但又病发被送至医院。如此反复四次,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陈多多才同意请病假住院治疗。她知道自己长时间请假,手头的案件就得由其他同事帮着办理,会给他人增加工作量,在医嘱修养期限未到,身体状况稍微好转,就投入工作。陈多多,是区检察院一名普通干警。2011年10月,陈多多考入区检察院,2012年因工作需要被调至院公诉部门。在工作中,她将“查明真相、指控犯罪”作为信条,用查证属实的证据来反映行为人的客观行为。1年多的时间里,她办理案件接近200余件,无一错案。2013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调研工作先进者,其发表的论文《对入户盗窃的“户”做立法完善》获2013年度区优秀法学论文,与他人合作的文章《完善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制度》分别发表于《浙江检察》、《人民检察》并获全省检察机关知名期刊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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