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准銮同志先进事迹

2016年11月23日 14:56: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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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准銮同志从警以来,一直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真正做到了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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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准銮,男,畲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从部队转业至苍南县公安局,成为一名交警。兰准銮同志从警以来,一直坚守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真正做到了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他曾多次被县局嘉奖、通报表扬,多次获得全县公安机关优秀民警、全县公安机关春运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肯定,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今年1月25日晚上,寒风瑟瑟,气温只有零下4摄氏度。作为交警大队灵溪中队民警,兰准銮和同事们一起在灵溪镇城区设卡检查。至26日凌晨1时许,一辆黑色别克轿车途经塘北东路时被兰准銮拦了下来,该车驾驶人面对检查拒不配合,并不计后果,强行驾车撞上兰准銮后逃离现场。被撞飞在地的准銮同志当即口吐鲜血,身负重伤,被紧急送医抢救,目前仍未脱离危险。

  兰准銮同志受伤后,中央、省、市、县多家新闻单位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专程到医院看望慰问兰准銮同志,充分肯定了他不畏险情、忠于职守的工作精神。兰准銮同志恪守职责、忠诚为民,是苍南县公安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潘超俊式的好民警,是全县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用不懈追求实践新时代公安民警本色

  作为一名基层交警,兰准銮同志有着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职业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他所在的灵溪交警中队下辖170多平方公里,又是县城所在地,人多、车多、路况复杂。已过不惑之年的兰准銮同志是中队里的“熟练工”、“老师头”,但是他工作起来不发牢骚,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在单位里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他负责的灵溪老城区内道路基础设施较差,人口众多、车流量大,且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可以说是个烫手山芋。兰准銮同志向中队领导主动请缨,要求负责该片区管理。他不畏困难,顶住压力,在管理上找方法,在服务上觅思路,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灵溪交警中队除了维持日常的路面交通秩序外,还要经常承担县城各种繁重的安保任务,每逢重大活动,兰准銮总是不等领导开口,主动要求负责安保工作中最关键的部分。在同事眼里,他是“最拼命的工作狂”,每次都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是队里的业务骨干;在家人眼中,他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来去匆匆,把家里当作“旅社”。仅仅是2015年度,兰准銮同志一人就查纠各类交通安全违法5197起,其中查处醉酒驾驶47起,酒后驾驶67起,无证驾驶24起,超载39起。兰准銮同志这种勇于担当的品格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敬意。

  二、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用真心真情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兰准銮同志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对待群众态度和蔼,用真心换真情。在长达十年的一线执法过程中,无论是交通秩序管理,还是事故处理,他从未和群众红过一次脸,争过一次嘴,从来没有被群众投诉过一次。一位曾经当场被兰准銮同志处罚过的车主说:“本来被贴了罚单不大高兴,但是看到兰警官讲话和气,公道正派,也就无话可说,心服口服了。”兰准銮同志时刻不忘人民警察忠诚为民的根本宗旨,具有很强的正义感和使命感。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傍晚,兰准銮同志正在路上执勤,忽然一位妇女大喊抓小偷,兰准銮闻讯立即朝妇女指的方向追去,当追上嫌疑对象时,该嫌疑人穷凶极恶,狗急跳墙,捡起路边一根木棍直接朝兰准銮头上抡过来,兰准銮同志毫不畏惧,靠着自己在部队里练出来的好身手,迅速将该嫌疑人制服。事后,当被害人及周边群众得知兰准銮同志是一名交警时,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

  三、忠厚诚实、淡泊名利,用实际行动彰显“忠诚卫士”的无私情怀。

  兰准銮同志是个典型的热心肠,为人仗义,忠厚淳朴,常常甘愿吃苦,吃苦在前。评优评先时,常常主动让贤,别人有困难,他尽力相助。在灵溪交警中队,兰准銮同志负责带领管理十余名协辅警人员,对这些“下属”,兰准銮同志真诚相待,亲如兄弟。在工作上,他是身先士卒的领头羊;在生活上,他是体贴入微的老大哥。平时稍有空闲,他便主动邀约协辅警人员及家属谈心,增进感情。对个别经济条件较差的协辅警人员,兰准銮同志不事张扬,默默地从微薄的工资中抽出一部分,定期予以补助。在平时案件办理时,当遇到一些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时,兰准銮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喜欢“多管闲事”,经常主动帮忙联系慈善组织、村居干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兰准銮同志始终把群众的满意当成最大褒奖,赢得了群众实实在在的信任和尊重,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忠诚卫士”的无私情怀。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学习他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公仆品质。广大民警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劲头,干好本职工作,强化民本意识、亲民意识,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许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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