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日平:点点滴滴汇聚成一曲赞歌

2016年11月30日 09:31:50 来源:
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

  从警17年,他恪尽职守,始终奋斗在交通管理第一线。公平公正是他的座右铭

AA

  刘日平,1975年出生,199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以来便一直从事交通管理工作,2015年1月才转任珊溪派出所任所长。从警17年,他恪尽职守,始终奋斗在交通管理第一线。公平公正是他的座右铭,快、准、狠是他的破案风格,善良正直是同事对他的评价。在事故中队这个交警人最头疼的岗位,许多疑难的事故都是他主抓调查、调解和善后,仅2013年以来就调解处理交通事故569起,没有一起被投诉。

  从警16年,他始终奋战在交通管理一线,先后被评为“温州市叶敏杰式好交警”“温州市优秀责任区民警”;曾两次获评文成县十佳政法干警,八次受到文成县公安局嘉奖。他就是文成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刘日平,他用平凡工作中的点滴汇聚成了一曲赞歌。

  “公”字记心间

  古训有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刘日平时刻将“公”字记心间。

  2014年7月19日,胡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文成县大峃镇周壤社区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周某当场死亡。次日,胡某家属与周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周某家属的谅解。

  后来胡某家属得知,得到谅解还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时慌了神,便托关系找到刘日平,希望交警部门网开一面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日平正色道:人情归人情,道理要分清。法律不是儿戏,不能因为“感情”和“面子”影响法律的公正。最终,胡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中的刘日平大胆创新,将事故处理程序、标准等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透明度,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神速破案的“福将”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千变万化,几丝头发、几块漆片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刘日平总能用碎片般的线索还原事实真相,将妄想逃脱法网的肇事者捉拿归案。

  2014年4月24日23时,文成县大峃镇龙川社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

  刘日平带领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勘查并连夜部署侦查工作。

  现场没有视频监控,也无目击证人,只留下两车碰撞的车体碎片和斑斑血迹。

  为早日破案,刘日平带领同事放弃休息时间,勘查事故现场,再现现场原貌;反复查看事故发生前后现场周边及沿途视频资料;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最终确定肇事车辆并顺藤摸瓜锁定嫌疑人。

  2014年4月25日上午,肇事者徐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投案自首,一起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仅用12个小时便成功告破。

  事故调解的“老娘舅”

  “一起事故可能会给一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对于来访的群众,我们要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作为执法者,我们要永远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刘日平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正直善良,从不给老百姓脸色看。”这是同事们对刘日平的评价。

  据了解,2013年刘日平成功组织调处交通事故569起,事故赔偿自动履行率达98.8%,无不满意投诉。

  2013年5月20日,河南人李某无证且酒后驾驶,途经大峃镇龙川社区村头村地段时碰撞路边护栏,乘车人林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驾驶员李某无实际赔偿能力,车主赵某和该车的实际管理人胡某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不参加调解。死者林某家属多次上访,并到交警大队讨说法,气头上,甚至把刘日平当成“出气筒”,但刘日平从没抱怨一句,仍耐心接待。几次后,死者家属被这个“骂不恼”的交警感动。

  2013年7月29日,几方达成调解协议,驾驶员李某赔偿5万元,车辆管理人胡某赔偿15万元,车主赵某赔偿5万元。死者家属为此感到欣慰,对交警也有一份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激。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许淑瑞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