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6日 3时 31分许,苍南县炎亭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切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平安。当前正值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幅上升,夜间民房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忧患意识和高度警惕,紧盯民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切实强化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温州市当前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一、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紧盯民房、出租房等重点领域,全面发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社区、物业单位、全科网格等力量,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清理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居民住宅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通畅,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大老年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居住场所的清查力度,确保电气线路套管和“漏保”安装两个到位,提升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火灾防控水平。各地消安委办要加大督导力度,对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常态化排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管严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扎实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时期巡查巡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期,对本辖区、本行业组织开展一次分析研判,梳理一批不放心区域、单位、场所,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部署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各地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发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全科网格、平安巡防等力量,于重点时期每日晚20时至次日早6 时对通天房、出租房集中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要加大宗教活动场所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控制宗教活动人数,督促做好焚香、点烛等明火祭祀行为的安全防控措施,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要将民房室内的明火祭祀行为纳入排查监管视线,采取各种灵活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祀。
三、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紧盯冬春时期火灾发生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户外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密集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和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要依托文化礼堂、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体验室等载体,紧盯企业、中小学、幼儿园、通天房、出租房集中区域等重点场所和房东、租客等重点群体,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普及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加强火灾事故救援应急保障。各地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装备器材完好有效,并纳入当地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各地要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对梳理出的重点区域、单位、场所开展1 次熟悉演练;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期,要组织开展驻点值守、流动巡逻,确保突发警情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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