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难找,车难停。往消防通道上挤一挤,占一占,只挤一点,就一点。消防通道越变越“瘦”……阻挡的是救火救人的生命通道。
1月14日下午,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联合区公安、住建、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在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家园的消防车道上,停放了多辆私家车,经调查了解,系为温州市奔龙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将修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
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切勿堵塞、锁闭!车位虽难找,但请千万不要侵占,哪怕一分一寸生命线!请让出消防车通道,为您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任!我们一定要将消防通道重视起来,防止消防通道堵塞,以免延误抢救良机。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