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关键词
核心提示:
关键词:投资流程
一般项目(根据产业指导目录非限制类)的台资审批环节与外资审批实行相同的审批流程,根据审批权限规定1500万美元投资额可在当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直接审批,审批所需的申报资料如下: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
2、投资各方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外资企业只需要提供《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外方投资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的公证和认证(当地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8、注册地址及生产场地的证明(复印件)(产权证和租赁协议);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
11、投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下列附件:规划、土地、环保、国安等部门出具的意见(视申办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