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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4月1日,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过去一年,我省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营造了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收缴非法出版物220余万册,办理“扫黄打非”案件1500起,其中刑事案件367起、行政案件1133起。 

  此次公布的年度十大案件涉及销售非法出版物、传播淫秽物品、侵犯著作权等方面,具体为:

  一、“黄瓜视频”App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

  2021年7月,杭州警方成功锁定柬埔寨“太子集团”旗下主要涉黄“黄瓜视频”App犯罪团伙。至10月下旬,查明该App境外研发运维团队31人和境内视频上传UP主、家族长、第四方资金通道支付团伙、技术支撑等骨干成员313人,境内安装用户6000余万人,非法获利3亿余元,摸清了该案全链条犯罪产业。11月2日,同步在全国27省155市对该犯罪团伙境内骨干成员成功实施集中抓捕,共抓获目标对象260名,扣押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一大批作案工具。

  二、“10.12”侵犯出版物(地图)著作权案

  2021年3月,海盐警方破获一起以何某某等人为首的生产、销售非法出版物(地图)案。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结伙生产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及各省份地图等半成品,以小商品市场店铺为掩护,通过多级分销,共计销售非法出版物数量超过1000万余份,销售金额5000余万元。收网行动中共抓获嫌疑人9名,捣毁生产加工窝点2处,销售窝点3处,现场缴获侵权半成品、成品地图33万余张。

  三、魏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宁波海曙警方破获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魏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微博引流至某电商平台,向5000余名网民销售存储淫秽视频移动硬盘5300余个,非法牟利48万余元,部分网民为在校学生。

  四、翟某某等制售涉宗教非法印刷品案

  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翟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向犯罪嫌疑人上官某某下单制作含有“信教上天堂,不信教下地狱”等内容的非法印刷品,有无纺布袋30万个、扇子15万把、纸质宣传单300万张等,涉案金额60余万元。此外,2020年11月,上官某某伙同苍南某印刷企业负责人蔡某某,印制含有“宁死不受新冠疫苗”等诋毁新冠病毒疫苗谣言内容的纸质宣传单45万张。

  五、“九尾_狐狸”等微博用户引流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

  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搭建名为“蜜桃”的传播淫秽视频平台,由犯罪嫌疑人罗某提供服务器和技术支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供“枫仁邦”支付平台用于资金结算,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以微博发布网站、网页链接等方式传播并从中牟利。德清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成员200余人,分布在全国近20个省份,2021年3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9人,查扣淫秽视频共7000余部,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六、蔡某某销售非法出版物牟利案

  2018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募无教师从业经验的黄某某等6人为员工,参与编写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专项训练》《课堂笔记》等教辅图书,编写完毕后交给中间商柯某某等3人联系印刷,柯某某等3人在未核对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该批教辅资料的印刷订单转给省外印刷企业印制。随后蔡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网络销售。诸暨警方已查明该批非法教辅70万余册、涉案金额160万余元。

  七、“12.1”兰某某等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兰某某伙同许某、蒲某某等人分别注册成立7家“科技公司”,先后开发了“鹿到恋爱交友”、“果聊附近陌陌约”、“音优”、“果聊”、“美聊”、“约聊”、“Callme”、“美侣”等多款视频直播App,召集众多色情表演主播到该平台进行淫秽直播,靠客户视频播放、打赏等方式牟利。舟山普陀警方查实该平台3个月涉黄直播资金进账共计3600余万元(实际已经营2年、涉案资金上亿元),员工40多人,涉及女主播逾千人(部分未满18周岁),全国客户近2万人,并正向海外推广。

  八、“2.19”周某某等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

  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同毛某某多次流窜至省内外多个影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用手机录制方式对《晴雅集》《拆弹专家2》《缉魂》《送你一朵小红花》《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许愿神龙》《大红包》《温暖的抱抱》《你好,李焕英》《人潮汹涌》《侍神令》《唐人街探案3》等12部电影进行盗录,供自己经营的影吧播放获利,并通过某网盘将盗录影片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包月价格或者以100元至400元不等的单部价格出售给多名下家。武义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获各类作案设备17台。

  九、彭某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3月,临海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网络云盘传播淫秽视频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2019年12月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省外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期内再次犯案。彭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进行交流,租用服务器架设视频网站,进行淫秽视频买卖。该案涉及淫秽视频3万多部(部分视频涉及幼童),疑似交易记录达几十万次,交易金额近百万元。

  十、“留传臻书屋”网店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3月,金华江南警方查获网店“留传臻书屋”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该网店系某网络平台最大的电子书销售店铺,月交易量1000次以上,销售非法出版物电子书50余种,同时销售大量的盗版电子书。该网店交易流水逾50万元,初步统计已达成上万笔交易。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稿件来源:网信浙江

编辑: 许淑瑞 | 责任编辑:徐琼峰 | 监制: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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