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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 刘倬全: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发展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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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必新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推动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为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理论指导,明确了网络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前所未有”深刻揭示了互联网发展的巨大影响力和作用。在这一跨越式发展的历程中,网络法治建设不仅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保障,更是维护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规范和保障。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中,探索并实践出一条既符合国际互联网治理的普遍做法又融入中国特色的网络法治之道,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中国实践和方案,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责任与担当。

  网络法律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我国网络立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发布为起点,自此开启了互联网立法的征程。该阶段的立法焦点集中在确保网络基础设施和运营的安全性等互联网系统最根本的问题。2000年,国务院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标志着进入网络立法的第二阶段。该阶段主要集中解决不同行业和领域出现的特殊问题,并逐步形成了由法律法规规章共同组成的兼具原则性和具体性的法律体系。自党的十八大至今,是我国网络立法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我国在网络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不仅体现在网络法治理论的逐步成熟上,更体现在网络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上。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网络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国家信息网络专项立法规划(2014-2020)》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进一步加速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进程。网络法治为网络空间的有序运行提供了根本保障,为网络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捍卫提供了有效途径,为网络强国建设的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2012年至今,中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数据安全做出了详尽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问题做出了法治回应。

  自1994年以来,从零到有,从有到优,中国在网络立法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挥了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面向未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将围绕网络强国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律体系,补齐立法短板,全面实现依法治网,推动我国网络法治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稿件来源:中国网信杂志

编辑: 许淑瑞 | 责任编辑:徐琼峰 | 监制: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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