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讯 (记者:陈雯彦 视频:陈亚彰)法治教育,如同一盏明灯,照亮青少年成长的道路。开学季,“瓯宝云学堂”普法直播第15期节目特别邀请来自检察院、公安、学校、心理辅导等领域的嘉宾以“法治教育老师”的身份和大家共上一堂法治课,畅谈青少年成长道路上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以法治的思维解决冲突和问题。
瓯海辖区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了直播活动。
访谈嘉宾: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主任 陈莹
瓯海区公安分局娄桥派出所副所长 周信义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校长 赵晓海
瓯海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心福工坊)副馆长 杨燕玲
Q:“校园欺凌”是社会关注焦点之一,学生应该怎样辨认“校园欺凌”行为?
温州大学附属茶山实验小学校长赵晓海:绝大部分校园欺凌发生是由于学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不足,对欺凌行为边界认识模糊造成的。
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欺凌,但欺凌者往往认为自己只是在开同学之间的玩笑或恶作剧。
法律上认为,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欺凌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家庭、学校、教师都要加强对欺凌行为的认识,及时告知学生欺凌行为边界,用一些身边具体事例告知学生这样的行为就是欺凌。
瓯海区教育局非常重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与治理,2023年10月在系统梳理后,出台了《瓯海区中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实施意见》,成立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学生进行学校预防校园欺凌调查问卷,并开展瓯海区中小学师生签订“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承诺书。每一学期都会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的督查,尽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现象。
瓯海区公安分局娄桥派出所副所长周信义:校园欺凌,具体来讲,可以表现为五个方面: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4.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同学们一定要守好“边界”,不能越法。同时,当我们遇到侵害时,要判断紧急程度,如情况危急的,果断拨打或者寻求他人帮助拨打110,如还有时间的,可首先与自己的爸爸妈妈和老师沟通协商,或者是通过每个学校门口的警察叔叔信箱给我们写信,这也是我们温州公安守护平安校园推出来的创新举措,警察叔叔定期都会去查收信件、靠前介入化解。
Q:当孩子们遇到欺凌,学生和家长们应该怎么做?
瓯海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心福工坊)副馆长杨燕玲:学生们第一时间应该把受欺凌的情况告诉老师、家长及同学或他人,让他(她)及时能够得到帮助,也可以寻求学校心理室老师帮助。
家长们应该善于觉察孩子是否有明显的异常行为;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与想法;对孩子要有足够的爱和信任,才能让孩子放下对家长的警惕,大胆道出原委,更有效地解决问题;还要普及相关知识,告知危害,帮孩子远离危险。
心理学家埃利斯情绪ABC理论,提出情绪产生的关键是“想法”,一件事情的发生,导致两个不同的情绪及行为结果。日常中,希望孩子们能学会调适情绪三不原则: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伤害物品。同时通过情绪识别调适表,帮助自己识别并调节情绪。
Q:防范校园欺凌,是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问题。目前,检察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进一步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出现?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主任陈莹:目前我们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法治副校长"、设立青少年法治辅导站等来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比如今年6月,我们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快乐童年》为主题走进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并开展以该主题为内容的游园活动,孩子们通过回答问题和做游戏的形式加强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
Q:除了校园欺凌外,生活中还有其他侵害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在发生,有哪些预防建议?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主任陈莹:从我们办理的案件来看,很多未成年人都是通过网络结识了犯罪分子,像目前比较流行的交友软件快手、抖音等,通过这些软件再互相添加微信或QQ好友,甚至还发展成线下见面,最后导致被侵害,最多的侵害就是性侵犯。所以,我们建议同学们网络上交朋友要谨慎,不能随便与陌生人见面,更不能接受他们的吃请或者金钱、物质等,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还有些同学遭受了侵害,却选择隐瞒,不敢把自己被侵害的事情告诉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导致犯罪分子更加猖狂或肆无忌惮。所以。如果我们不幸被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将坏人绳之于法。
另外,有些同学经常还会在手机上发个朋友圈、在论坛上发个帖,甚至同学之间闹矛盾会在网络上辱骂同学,其实这样做有时候不知不觉就触犯了法律,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我们办理的一些未成年人案件,他们所使用的犯罪方法有些就是从网络上学习或者模仿的,还有一些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诱骗未成年人给他们拍摄裸照、视频等等。所以,同学们要理性地看待网络,既不要成为涉网犯罪的实施者,也要防止成为涉网犯罪的被害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活动现场,学生、家长还与嘉宾开展互动问答,四位嘉宾用自身工作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与观众开展了深入沟通交流,分享宝贵经验。
据悉,由瓯海区司法局、瓯海区普法办主办的“瓯宝云学堂”普法直播自2020年4月开播以来,先后聚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防诈反诈”“依法治网·瓯越清朗”进行专题解读,瓯海区共有43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参与其中。
稿件来源:温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