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温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温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于9月30日上线。
活动时间
9月30日至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补贴范围
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在温州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带电池),并在参与活动商家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示:
1.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交警—办事大厅—非机动车管理”对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情况进行查询。非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情况可前往交管部门查询。
2.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按新车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实行消费立减。
步骤一,交还旧车。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交由参与活动商家进行代回收报废,并提供旧车车牌、行驶证等材料,由企业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代回收凭证。
步骤二,购买新车。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处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的新车。
步骤三,支付立减。消费者通过商家的中国银联“云闪付”端口付款,按照相应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
活动参与商家名单
具体可登录云闪付查看适用门店。
注:当前正在征集活动参与企业,将陆续公布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企业名单。
稿件来源:温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