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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将技能人才就业补贴政策纳入“人才新政40条”4.0版

  温州网讯 3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加大基础性人才引育激励,将技能人才就业补贴政策纳入“人才新政40条”4.0版,让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大专生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大学本科生待遇。

  新来温且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毕业5年内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专科、本科同等待遇,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就业补贴。申请补贴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就业补贴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在网上申请。PC端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就业补贴采用“一次申请、后续免申”的方式,分四次发放,即第一次申请通过后,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后,即触发拨付程序,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

 

稿件来源:温州晚报

编辑: 许淑瑞 | 责任编辑:徐琼峰 | 监制: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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