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于温州市人民大会堂举行。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朱振帼、温州市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法学研究会会长童洪锡、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方良出席会议,会议由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杨雨露主持。来自民商事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的专家学者、司法人员、高校师生等共60余名共同见证了此次盛会。
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 朱振帼
朱振帼宣读《关于同意成立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并授牌致辞,一要立足时代使命,把握民商法学研究新方向,二要深耕法学研究,筑牢研究会高质量发展根基,三要聚焦企业需求,构建精准化法律服务新机制。
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林加坤
大会表决通过了《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了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林加坤当选会长、杨雨露当选秘书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张谷
会议邀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张谷作《弘扬契约原则 将中国民商法学研究推向新境界》主题讲座,指出民法是私法,奉行“私人自治”理念。民法典第134条从成立要件出发,提及单方行为、多方(契约)行为和决议行为三类法律行为。但更重要的,应关注契约乃私人自治逻辑贯彻的主要工具,单方行为和决议行为均为配角,无法与契约等量齐观。明乎此,才能把握德国潘德克顿体系的核心要义,才能理解英国法上的契约法,才有可能将我国民商合一的民法典奠定在更为稳固的磐石之上。
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温州发展的基础所在、特色所在、潜力所在。温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的成立给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也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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