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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应答丨鹿城新居民“积分管理入学”,您关心的事都在这!

   5月11日,“一线应答”基层新闻发布计划推出第二期直播。本期聚焦鹿城新居民“积分管理入学”话题,邀请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宣教科科长瞿伟俊做客“温州发布”视频号直播间,在线回应市民关心关注话题。

    为做好新居民积分管理工作,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鹿城区制定《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则和工作流程,为新居民享受鹿城区提供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公共服务待遇提供便利。

    鹿城区新居民积分管理,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新居民的个人情况、实际社会贡献等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累积达到一定分值要求,可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高频问题梳理

  Q

  1.哪些人属于鹿城区新居民?

    根据《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只要是在鹿城区居住、工作,户籍是除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户籍之外的,且已在鹿城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就属于鹿城区新居民。

  Q

  2.积分在哪个平台申请?

    大家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在地区选择“鹿城区”,即可进入鹿城区平台,如果已申领过鹿城区《浙江省居住证》并确保处于有效状态,就可以在平台首页上看到当前的积分情况,通过“我的积分”,也就是使用平台提供的积分申请功能,选择自己的加分项目,获取个人积分。

  Q

  3.《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有哪些条件要求?如何申领?

    首先,明确自己是鹿城区新居民,也就是指除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户籍人员外的,在鹿城区居住、工作,且已在鹿城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就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大家可以登录“浙里新居民”平台,进入“来浙登记与居住证业务”模块,选择“我要办证”功能线上办理或到居住地点的派出所办理。目前全部都是电子居住证,没有纸质证件。

    如果大家在省内其他地方有过居住登记或办理过居住证的,也可以把时间连续过来或直接将居住证转到鹿城区,可以使用“居住证互认转换”功能,更加方便快捷。

  Q

  4.什么是积分管理入学?

    鹿城区实行新居民随迁子女“零门槛”普惠入学政策,2023年起,只要新居民夫妻一方或孩子本人持有鹿城区《浙江省居住证》即可报名鹿城公办学校,不再审核社保、居住年限、工作证明。

    积分管理入学该项政策是近年来最新推出的,在鹿城区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零门槛”基础上,新居民参与鹿城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获得个人积分,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根据新居民的“积分管理”入学意向申请,进行积分高低排名,入围的新居民子女按照“学位有余、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为积极参与积分服务管理且积分靠前的新居民子女提供更为便捷的入学机会。

  Q

  5.想要申请鹿城积分入学,必须要满足哪些硬性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新居民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鹿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二)申请人须参与鹿城区新居民积分服务管理并获得个人积分,有意向申请积分管理入学的对象。(三)申请人子女为2026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新生(在手机App“浙里办”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里完成鹿城区新生入学报名),其他年级及转学对象不适用。

  Q

  6.孩子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隔代抚养,能不能走积分入学渠道?

    根据新居民随迁子女“零门槛”普惠入学政策,需要新居民夫妻一方或孩子本人持有鹿城区《浙江省居住证》,方可申请入学。

  Q

  7.我们夫妻双方都是新居民,两个人的积分能不能叠加起来算总分?

    根据文件规定,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新居民,其未成年子女申请享受“积分管理入学”时,采用就高原则,取夫妻一方中积分较高者。

  Q

  8.中途转学插班的话,能不能用新居民积分来安排学校?

    申请人子女为2026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新生,其他年级及转学对象不适用。需要提醒的是,有转学需求的新居民家长,请务必提前申领或本人确认持有在鹿城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有关新居民随迁子女转学事项,可以通过咨询鹿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7-88262815)进行了解。

  Q

  9.鹿城新居民积分具体由哪几大块组成?

    根据《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分为两类:省级共性指标积分、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积分最高分值100分,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最高分值200分。1.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社保缴纳、居住时间5个指标项。共性指标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2.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包括正面评价分和负面评价分两项。其中,正面评价分包括注册填报、就业情况、居住情况、投资纳税、科技创新、表彰奖励、参政议政、特殊身份、社会服务、动态加分等加分项;负面评价分包括诚信守法扣分项指标。

  Q

  10.积分统计是系统核算还是人工操作?积分排名是否公开?整个过程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新居民可通过浙里办App登录“浙里新市民”应用申报积分,新居民具体积分数据将于申请结束后通过“浙里新市民”应用后台统一获取,由系统自动统计,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将积分结果在“鹿城新居民”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区新居民服务中心申请复核,区新居民服务中心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复核工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鹿城区教育局按照“学位有余、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工作原则,结合学校学额情况安排入学。

  Q

  11.积分除了入学,还有哪些福利?

    除积分管理入学之外,鹿城区围绕新居民住房、医疗、就业、文旅等需求,都有相关的积分福利。比如,新居民积分能领租房补贴,最高一年7200元,可连续领3年;高积分可享鹿城区人民医院医疗礼包、免费体检、职工医疗保障险;搭建“积分找工”等就业服务平台,对接高校开展“学历技能提升”,常态化组织积分免费疗休养;还有积分兑换、合作单位入驻为大家提供加油、充换电、驾校车检、手机套餐卡等各类优惠。更多详细内容可登录鹿城区“浙里新市民”应用查看,或微信关注“鹿城新居民”公众号的积分活动通知。

  Q

  12.积分管理入学如果未被录取,是否还能再参加普通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已在“浙里办”App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里完成鹿城区新生入学报名的对象,可以保证100%入读公办学校。

  Q

  13.通过“积分管理入学”入读了小学,将来小升初还能继续沿用该政策吗?

    “积分管理入学”适用对象为申请人子女是2026年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如小学已使用积分入学,后续小升初需要重新申请,具体是否能申请入读初中需要以该年度政策为准。

  Q

  14.新居民积分会不会过期作废?今年算的积分,明年入学还要重新再算一遍吗?

    根据《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设置“积分期限”,分为“一年”类、“长期”类和“法定期限”类共三类。

    其中,“一年”类积分是指新居民通过“积分普法”“积分志愿”“积分党建”“积分乐巡”“调解加分”“问需调查”等场景获得的积分,新居民职业岗位、违法情况等易发生变动的积分指标及根据积分规则确定期限为“一年”的积分指标,获得或扣减的积分在每年12月31日自动清零;“长期”类积分指获得相关指标积分后长期有效,不予自动清零;“法定期限”类积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居民获得某种资质荣誉的,按照法定期限予以赋分。可兑换积分每年12月31日清零。

  Q

  15.新居民积分如何查询?哪些项目可以加分,且分值占比较高?

    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依托鹿城区“浙里新市民”应用,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设置积分管理规则,新居民的个人情况、社会贡献度等转化积分,比如学历、社保、就业、职业技能证书、纳税、志愿,都可以获得积分,具体可查询省级共性分和鹿城个性分指标目录,因每位新居民情况存在差异,申请积分难易及申请上限需要结合实际判断。

    新居民个人操作流程如下: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进入“浙里新市民”-定位选“鹿城区”-点击“我要积分”,根据积分指标提示申请就可获取。也可通过“浙里新市民”的“其他”板块,即“我要积分”,通过信息填报、积分普法、积分志愿、积分党建、积分乐巡、积分调解、积分纳税、积分捐赠应用场景等各种渠道获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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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16.积分复核一般截止什么时候就不能再申请了?积分截止日期之后再补办的证件、新增的加分项,还算不算分?

    “积分管理入学”申请工作开始后,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发布申请具体起止时间及积分截止时间,积分截止时间之后新提交的积分复核申请,不作为积分排名依据。参考2025年度,积分于2025年6月23日21:00截止,6月23日21:00之后新提交的积分复核申请,不作为积分排名依据,之前已提交的积分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条件不符重新提交的申请,会继续予以办理,具体积分数据将于申请结束后通过“浙里新居民”应用后台统一获取。2026年度申请具体起止时间及积分截止时间还未发布,请关注“鹿城新居民”公众号发布信息。

  Q

  17.积分管理入学是线上报名,还是要线下现场办?

    全程线上申请,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点击“共享社会福祉”板块,进入“积分管理入学”场景—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

  Q

  18.积分管理入学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积分管理入学”场景要求,需要提供新居民本人的居住证原件截图、随迁子女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平台报名截图,具体请根据“积分管理入学”通知,以及场景填报提示进行提交。

  Q

  19.积分出现同分的情况,如何排名?

    根据文件,积分排名以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和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的总分值进行高低排名认定。如积分相同、排名并列,根据新居民鹿城区个性分指标中的居住年限分值确定排名;如遇该项分值亦相同的,根据积分应用申请时间先后确定最终排名。

  Q

  20.积分入学可以填报几个志愿学校?

    鹿城区教育局按照“学位有余、结合志愿、统筹安排”的工作原则,根据积分视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具体志愿填报以系统提示为准。

  Q

  21.申请了积分入学,也被统筹安排了学校,如果最后没选择去,是否可以?

    参与鹿城区新居民积分服务管理并获得个人积分,有意向通过积分管理申请入学的,因申请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根据积分细则规定,一年内不同时享受积分管理入学和积分住房租赁补贴待遇。新居民申请积分管理入学时,已在手机App“浙里办”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里完成鹿城区新生入学报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不影响入读公办学校。

  Q

  22.在鹿城区已有房产,还可以走积分管理入学吗?

    如您属于鹿城新居民,且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就可以申报积分管理入学。并且根据《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具有鹿城辖区房产,还可以获得加分,根据积分细则,鹿城个性分内已设置相应分值,申请“拥有鹿城区自购不动产,已办理产权,加15分,多套不累计”获得更多积分,争取入围获得积分管理入学资格。同时,参考2025年鹿城区招生文件,您还可以通过非鹿城区户籍“缺补生(小学)”“鹿城区产权生”类别招生政策入学,因招生入学属于区教育局职责,建议您向区教育局进一步了解,咨询电话0577-88262815。

    市民朋友针对“鹿城新居民子女积分管理入学”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0577-88986889,进行咨询。也可登录“浙里新市民”应用,在“问需调查”里留言。

    据悉,“一线应答”基层新闻发布计划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全新推出的线上直播互动型新闻发布活动。该计划由群众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邀请基层单位新闻发言人以网络直播方式实时解答、在线回应。大家如有感兴趣的话题也可在线留言。

来源:温州发布

编辑:许淑瑞审核:赵乐韵责编:徐琼峰监制:黄作敏总监制: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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