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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筑牢数智时代未成年人社交媒体防护网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未成年人触网尤其是社交媒体使用呈现低龄化趋势,成为网络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我国持续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体系,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等行业规范,构建起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级协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取得显著成效。面对数智时代新形势新挑战,亟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凝聚联动治理合力,持续织密筑牢未成年人社交媒体防护网。

  数智时代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呈现新特征

  触网低龄化和全员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全面普及,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扩大。2024年11月,共青团中央发布的《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上升至1.96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5亿人,其中,6~10岁网民占比4.2%,10~19岁网民占比13.9%。对未成年人而言,网络已成为学习、娱乐、社交和自我展示的重要平台,也使其更早暴露于复杂的网络环境之中。由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相对不足,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商业诱导、网络暴力和过度娱乐化等内容影响。

  用网泛在化和持久化。调查显示,手机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上网设备,使用率达到91.3%;近九成未成年网民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其中超过六成拥有属于自己的手机。移动终端突破家庭、学校等固定场景限制,使未成年人随时随地上网成为现实。特别是社交媒体,短视频、图文社区、直播互动、兴趣圈层等吸引众多未成年人参与。部分平台通过个性化推荐、签到奖励、互动反馈等机制提高用户黏性,使未成年人深陷其中。北京师范大学与小红书联合发布的《青少年网络社交指引手册》显示,55.38%的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控制在1小时以内,但仍有5.21%的未成年人日均使用超5小时,2.6%的“超长待机者”日均使用时长超8小时。未成年人过度用网、沉迷网络的问题凸显,由此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信息接收被动化和精准化。社交媒体通过用户浏览、点赞、评论、转发、停留时长等行为数据,形成用户画像并持续推送相似内容。对于成年人而言,算法推荐可能提升信息获取效率;但对于认知能力、价值判断和自我控制能力尚在发展中的未成年人而言,算法推荐可能造成信息选择被动化、内容接触同质化和兴趣结构窄化。特别是部分平台的商业逻辑以提升用户停留时长和互动频率为目标,算法更容易偏向推送情绪化、刺激性、娱乐化内容。未成年人前额叶皮层(大脑的“控制中心”,负责计划、决策、情绪调节和抑制冲动)尚未发育成熟,面对即时反馈和多巴胺奖励机制,更容易陷入“刷不停”“停不下”的沉浸状态。

  情感陪伴智能化和虚拟化。随着人工智能发展,AI聊天机器人、AI陪伴应用、数字人、智能玩具等快速进入未成年人生活。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愈发依赖与人工智能的情感交流、娱乐陪伴和社交互动,可能诱发诸多身心危害。一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能包含错误信息、不当价值导向或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内容;二是拟人化互动可能使未成年人形成过度依赖,模糊真实情感关系与虚拟投射边界,让未成年人远离现实情感交流;三是深度改造未成年人肖像,制作涉未成年人恶搞、暴力、色情化图像视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有害行为圈层化和实物化。部分电商平台向未成年人兜售“软暴力”“软色情”类产品;部分社交媒体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擦边、可能诱发暴力倾向的玩具等。例如,媒体曝光“娜塔莎”暴力解压玩具,不少未成年人对这类“捏捏乐”玩具进行暴力摔打、针扎、灌水甚至模拟手术,这些行为存在明显暴力倾向。此外还有危害未成年人的卡牌游戏等,通过社交媒体、网络游戏等用网络暗语或黑话进行沟通联络,在线下聚集并形成进一步扩散,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严重影响。

  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风险

  碎片化内容影响深度认知能力发展。短视频和信息流产品以短平快、强刺激、即时反馈为主要特征,符合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注意力易转移的心理特点,但长期沉浸于碎片化信息中,可能削弱未成年人持续性注意力、深度阅读能力和复杂问题思考能力,形成“浅阅读”“快判断”“轻思考”的信息处理模式,并将未成年人封闭在同质化“信息茧房”中。如果长时间处于这种环境,未成年人可能会愈加抗拒接触多元观点和进行理性判断,不利于引导其构建知识体系和培养科学思维方式。

  虚拟社交加剧情感困扰和社交焦虑。社交媒体点赞数、粉丝数、评论数、转发数、收藏数等量化指标极易成为未成年人评判自身价值的标尺。一些未成年人因作品无人关注、评论负面、同伴比较等产生焦虑、自卑甚至抑郁情绪。此外,网络欺凌、群体嘲讽、人肉搜索、恶意剪辑等问题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匿名性、扩散快、留痕久等特点,网络欺凌往往比线下冲突影响范围更广、持续时间更长。

  有害信息和消费诱导影响价值观形成。部分社交媒体过度追求流量,对低俗恶搞、炫富拜金、极端消费、危险行为模仿等内容管理不力,使得“毒歌曲”“烂梗”“擦边”等内容对未成年人语言习惯、审美趣味和价值判断产生不良影响。部分未成年人还可能借助加密通信工具或虚拟社群接触极端主义内容、危险模仿挑战和各类违法信息。有平台利用未成年人冲动心理和从众心理,诱导其进行非理性消费、情绪消费,如直播打赏、盲盒抽奖、游戏充值、购买虚拟礼物和会员特权等,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和亲子关系矛盾。

  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侵害合法权益。近年来,犯罪分子把社交媒体当成“狩猎场”,通过伪装身份、建立信任、诱导私聊,胁迫未成年人发送裸照、裸聊视频,实施“隔空猥亵”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被社交媒体采集大量个人信息,包括头像照片、学校班级、家庭住址、地理位置、兴趣偏好、社交关系、生物识别信息等。这些数据可能被人工智能滥用,生成涉未成年人虚假、恶搞等内容,侵害其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并对其家庭和本人实施诈骗、诱导甚至威胁控制。

  过度娱乐化商业化影响健康成长。一些家长或MCN机构将未成年人包装成“网红”,通过拍摄短视频、剧情表演获取流量和收益,形成“啃小”式商业模式。例如,让未成年人模仿成人言行,参与情感纠葛、卖惨博眼球等;让未成年人高强度拍摄,影响正常学习和休息;让未成年人扮演“霸总”,拍摄成人化剧情短视频等。这些反映出未成年人“被消费”“被流量化”“被商业裹挟”等新问题。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保护体系

  完善制度设计和协同监管。一是持续健全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全链条工作流程,加强全环境动态监测,加大对网络沉迷、网络欺凌、人工智能生成有害内容等治理力度。二是强化监管处罚措施,对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模式、违规推送不良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非法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平台进行严肃处理。严格审查AI陪伴产品,防止情感操控和过度依赖。三是加强监督评估,探索建立包括算法透明、隐私保护、防沉迷效果、投诉处置等维度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评估指标,持续推动平台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透明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技术防护和算法治理。一是完善年龄识别和分层保护机制,探索针对不同年龄阶段设置差异化保护规则,如对低龄儿童实行更严格的内容限制和时长管理,对初高中生设置不同社交权限、推荐规则和消费限制。二是优化内容审核和推荐机制,加强人工审核与人工智能识别协同,持续改进算法推荐,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科学知识、体育健康、艺术审美等优质内容供给。三是持续缩短有害信息识别和处置时间,加大涉未成年人账号、群组、话题和外链的监测,动态更新风险名单。对涉及自残自杀、性侵害、网络欺凌等内容实施“一键举报”“快速取证”等措施。四是规范人工智能产品面向未成年人的服务,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拟人化互动服务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不得生成可能诱导不安全行为、不良嗜好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内容。

  强化数字素养培育和科学用网引导。一是推动网络素养教育从活动化走向课程化、体系化。例如,小学阶段可重点培养基本网络安全意识、信息辨别意识和良好用网习惯;初中阶段可加强网络社交规则、网络欺凌防范、隐私保护和情绪管理教育;高中阶段可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算法伦理、数字公民责任、人工智能应用边界和网络公共表达规范。二是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网络活动和数字创造活动,在实践中提升数字素养和网络适应能力。同时加大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开放力度,用体育锻炼、阅读研讨、劳动教育等方式减少未成年人对虚拟空间的过度依赖。三是提升家庭监护能力,构建亲子共同用网规则。树立“陪伴式上网”理念,加强家长数字素养培训,帮助家长了解掌握未成年人模式、隐私设置、消费限制、举报投诉、网络欺凌识别、心理危机预警等知识和技能。制定“家庭用网协议”,明确上网时间、使用场景、内容边界、消费规则和违规后果,减少亲子冲突,提高规则执行力。

  综上,依托制度设计和协同监管、技术防护和算法治理、数字素养培育和科学用网引导,持续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方能织密筑牢未成年人社交媒体防护网,让互联网真正成为护航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最大增量”。

来源:中国网信杂志

编辑:许淑瑞审核:赵乐韵责编:徐琼峰监制:黄作敏总监制: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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