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关键词

2016年02月01日 10:08:00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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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保障措施

三大措施为示范区建设保驾护航

    (一)强化组织协调

    温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本方案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本方案实施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应按程序报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强化相关专项规划与本方案的衔接,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加大政策支持

    争取国家在海域使用项目审批上予以支持。支持温州依法开展海域准备试点;争取示范区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单列。对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海,予以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争取国家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框架下,支持示范区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涉台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省“411”重大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省下达的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优先用于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涉台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温州引进的重大台资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省级政府性引导(投资)基金在示范区设立参股子基金。争取允许示范区开展个人跨境(含台湾)人民币业务试点;支持示范区内的外资、台资银行开展两岸金融创新试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营人民币业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浙江省与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各个领域的合作,建立两岸重大政策协调、规划衔接、重大项目对接等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两岸社会组织的交流,逐步形成长效互访交流机制。加强与台湾地区各城市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气象监测服务、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预警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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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王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