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养犬有哪些行为规范?哪些违反条例行为需负法律责任?赶紧一起来看看吧![查看全部]
与萌宠随行 与文明相伴,200只萌犬欢聚一堂!
12月6日下午,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南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水景公园开展了主题为“与萌宠随行 与文明相伴”的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城市蓝”推进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后,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养犬管理办公室,通过文明养犬宣传,实施接种免疫,开展准养登记,整治违规养犬及无主犬抓捕,依法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共抓捕流浪无主犬43只,注射疫苗102件,颁发电子准养证102件,犬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公共场所养犬,温州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日前,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潘桥中队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因在公共过道养犬,被处罚款1100元。